纵笔墨海溢书香——访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获得者丛文俊
来源:不详 时间:2014/8/20 23:10:24 点击:

书法报:丛教授,首先祝贺您获得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这是您继获得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奖之后,再次获得兰亭奖,您这次获奖与前两次获奖的感受是否不同? 丛文俊:从兰亭奖项目来说,理论奖、教育奖和艺术奖各有其评审标准,这届设立艺术奖虽然强调综合成就,但侧重创作也是很明确的。所以,艺术奖是对创作水平和艺术个性的肯定,感受也会和理论、教育有所不同。 书法报:由您创立的吉林大学古代书法文献与书法史研究硕士点,现已发展成为博士点,是全国高校书法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您和您的学生们的书法理论研究,受到海内外同行的普遍关注,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丛文俊:吉林大学的古代书法文献与书法史研究硕士点,培养学生的目标是以研究为主,后来招收博士和博士后,基本特点不变。专业课有书法史、书法文献、传统书法批评、分体文献与技法美学、古代铭刻学与碑帖、明清社会文化与书法、书法研究的前沿动态与方法论等。教学中我比较重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打好基础,强调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学生毕业后能有较好的后续发展。做学问讲究做深做透,既要下笨功夫,又要有想象。CDn-Www.2586.wANG我鼓励学术思想开放和出新,敢于破除成见,而提出的观点必须得到证实,坚持吉林大学“无证不信,孤证不立”的学风。学术研究重视“小中见大”,反对浮夸和想当然。我认为,只要教学效果好,学生就会乐学,从摹仿老师想问题到独立研究,启发式教学方法很有效。不过,学生的来源和基础知识有别,兴趣不一,只能是因人施教,不宜放任。 书法报:您曾在江苏文艺·名家讲坛中,以《技法——审美——风格表达》为主题作了精彩的演讲,请简要向读者阐述一下书法的文化属性。 丛文俊:书法的文化属性很复杂,甚至有些微妙难言。在我看来,它不仅存在于评论、阐释层面,而且存在于审美观念、方法、旨趣、价值标准的认知和运用当中,存在于技法、风格及其象征意义的综合结构之中,包括哲学的、政治学的、伦理学的、传统的、大文艺思想观念的形而上及形而下的诸多方面。例如,阴阳是一对哲学范畴,用于生成论,与笔势、形势相对应;用于阐释论,对应于书论中所有相反相成的内容,如方圆、刚柔之类;用于书写,可与技法运用及其变化相对应,并存在于书写的全过程,如疾涩、偃仰、内外、提按之类。再如,书法是实用文字的书写艺术,而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形式;从文字观到书法观的转化、文字学理论成为书法理论的基础,均有其深刻的文化印记。文字要求实用和规范,书法则有了相应的法度、秩序感与社会化的公共意义,有了典范和传统,有了伦理教化意义,有了体现知识阶层价值观的审美祈尚并推衍而成风气,甚至成为一种修身志道的工具、品格操守的象征符号。文字产生的神秘感与圣贤崇拜,书法有了各种超语义、超越艺术形式的装饰性书体,以及影响深远的书体分工与装饰美的鉴取,书法成为人与自然、人与文化的中介和纽带,有着能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的伟大功用,等等。又如,黄庭坚讲的“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靠什么来“养”?“养”成之后的书法应该如何?依我的理解,即如其评苏东坡书法“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在学问文章所见的文气、才气之外,还应该包括文以载道、文如其人、文采风流等各种内容,借助笔墨而浓郁地散发出来,后来刘熙载《艺概》讲的“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可以视为总结概括。黄氏的见解初步完成了大文艺观在书法上的理论建构和实际应用,如果加上《宣和书谱》的推广和评论,更能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养”出来的书法有较强的雅文化特征,在书法史上占主导地位,而书法艺术也正因为有了文化属性,才会变得玄妙和厚重,并能很好地承载中国文化艺术精神。 今天,当我们更多地关注书法的艺术属性时,忘记、或者说缺少的正是其固有的文化属性,是得是失,恐怕要由后人评说了。 书法报:有人说当今书坛已是行草书“独霸天下”,篆书的创作者、研究者“偏安一隅”,在信息化时代篆书甚至可能成为渐行渐远的远古足音,对此您怎么看? 丛文俊:历史地看,从汉代至今,当代的篆书创作要算最繁荣的时期了。在以尺牍相尚的魏晋,篆书没有消亡,今后也不会。目前,出土文字日益丰富,业已形成甲骨、金石、简牍帛书为载体的完整的书体发展序列,如象形装饰文字、简化契刻甲骨文、周秦大篆、六国古文、鸟凤龙虫书、美化大篆、小篆及其秦汉变体,风格多姿多彩,历时一千多年,可资取法者超出清代数十倍,而今人所用,尚十不足一,所差者,作为法帖的出版物太少,讲习导临者阙如,令人望而却步。依我的体会,篆书的可塑性远在隶楷之上,它们不缺少艺术魅力,只是缺少让人亲近的途径以及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而已。就书法艺术的整体而言,篆书是源头,又能贯穿三千年书法史,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我相信,篆书创作会越来越好。
丛文俊 祖籍山东文登,1949年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考古学博士。现为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协理事、篆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研究员,吉林省书协副主席,鲁迅美术学院客座教授。已发表书法研究文章两百余篇,专着有《中国书法全集·商周金文卷》、《中国书法全集·春秋战国金文卷》、《碑帖导临·散氏盘》、《丛文俊书法研究文集》(获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中国书法简史》(光盘)、《揭示古典的真实——丛文俊书学学术研究论集》、《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书法史鉴》、《篆隶书基础教程》、《丛文俊书法作品精选》、《丰草堂题跋书法》、《丛文俊还岁书法集》等。长期担任全国大展评委,作品多次参加各类大展和名家邀请展,多次举办个人书法展。 获首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教育奖一等奖,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4次获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长白山文艺奖”,先后被专业刊物评为“中国当下最具收藏价值的十位书家”、“2009中国书法十大年度人物”。多次应邀到韩国、日本、美国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并进行讲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