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回归的三种主要方式
记者:我国大量珍贵文物流失海外,目前流失文物回归祖国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刘妮春:我国自2003年7月开始启动国宝工程,宗旨就是抢救流失文物,保护文化遗产。目前我国海外流失文物回归的主要途径有以下三种:
一是个人或有关单位的捐赠。捐赠是指收藏家通过基金会或个人捐赠的方式促成流失文物的回归。比如,著名企业家何鸿燊于2003年出资购回圆明园兽首铜像并捐赠给国家。
二是采取回购的方式。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其中一部分海外流失文物客观上已经很难回归祖国,在无法用法律和外交手段索回流失文物的情况下,达到文物回归目的的重要途径就是回购。
回购是比较常用的市场手段,一般是参与竞拍或按市场价格买下文物。我国在这方面也有成功案例:2002年国家文物局动用“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该专项经费于当年设立,每年拨款5000万元),通过定向拍卖方式以2999万元拍下了米芾的《研山帖》。
三是通过法律和外交途径讨还。根据《国际流失文物返还公约》,中国先后加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我国与秘鲁、印度、意大利等国签署的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等,我国通过国际合作多次成功追索了非法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cdn-WWW.2586.wanG比如通过外交和法律手段从丹麦追回中国文物156件,从美国追回6件汉代陶俑。
追讨流失文物困难重重
记者:我国追回流失海外文物到底面临哪些困难?
律师姜香春:虽然我国靠个人捐赠、回购和法律外交等途径,追回了一批流失的珍贵文物,但仍面临诸多困难。
个人捐赠,是需要有基础的,毕竟任何一件文物都价格不菲,无偿捐给国家一般人很难做到。
随着我国回购文物数量的增多,回购的价格似乎也呈现了极不正常的上扬趋势,不菲的回购价格已构成文物顺利回归的巨大障碍。同时,也诱使越来越多的人对文物市场的非法活动趋之若鹜。而且,以回购的方式收购文物,尤其是收购那些因战争被非法掠夺的文物对于我国人民的自尊心无疑是一种伤害。明明是自己国家的东西,被非法掠夺后还要再买回来,难怪有学者称这是“再次被掠,二次被盗”。
通过外交和法律途径追讨文物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提倡,同时也是最受关注的一种方式。依法讨回由于战争等非法原因被掠夺的文物不仅是对本国文物合法所有权的有效捍卫,更能从根本上对走私倒卖文物的不法行为进行遏制。然而,与各国流失文物的总量相比,依据法律手段成功追索的文物不过是“冰山一角”。受历史、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通过法律手段追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际公约,但公约内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公约普遍缺乏追溯力;许多重要的文物进口国利用各种理由拒绝加入公约;公约中的部分规定太过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等。
国际公约适用存在问题
记者:我国利用法律手段追讨文物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那国际公约具体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律师张克:我国虽然先后加入了四个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公约,但是,适用公约追讨流失文物仍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公约只对缔约国有效,而西方诸多国家未签署相关公约。以2009年兽首拍卖案为例,当时国内有不少专家、律师主张以《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被盗文物的持有者应该归还被盗物”原则为依据,要求鼠首和兔首的持有者法国人皮埃尔·贝尔热返还这两件文物,但法国虽然于1995年签署了该公约,法国议会却一直未批准,所以公约对法国实际上没有约束力。
其次,公约无法律溯及力,不能据此追讨公约生效前的流失文物。对圆明园兽首等清末战乱大批流失的文物而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更为文物的回归增添了困难。
再次,由于各国(包括我国)均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如文物的持有人系善意取得(不知情且支付对价),则其有权拒绝归还原物,即使归还也需支付高额赔偿。
加强法律和外交手段提高成功率
记者:利用外交和法律手段追讨海外流失文物,我们应该做哪些努力,是否需要外交部门做相应的配合?
律师李宁:面对我国目前追讨流失海外文物的困难,首先,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公约。我国需要大力推动公约修订工作,并不断扩大其适用范围。目前国际公约本身存在不少缺憾,几十年未曾修改,“更新”现有的国际公约、双边协议,是一条更加现实的出路。
同时,我们还应当通过外交和法律途径,促使更多具有古老文明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公约,促使更多西方国家加入文物保护国际公约,以便公约对更多国家产生法律约束力,使我们利用法律途径追讨流失文物变得更加可行。
其次,妥善运用国际民事诉讼机制。在外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然胜诉的几率比较小,但在英美普通法国家,胜诉的“判例”将会对今后在该国追索文物提供直接支持。因此,审慎地选择有把握胜诉的国家提起民事诉讼,不失为一个可行方法。
再次,应当进一步加强外交谈判力度。对某些至关重要的文物,国家主要领导人可以亲自出面,并在公众场合索要,要争取与有关国家就某一批文物缔结特别协定。比如,埃及一具3000多年前的古埃及法老金棺棺盒,20多年前被人发现陈列在德国慕尼黑一家博物馆里,谈判无果后直到2000年,埃及总统和文化部长亲自出面,德国才极不情愿地同意无条件归还埃及。
法律如何为海外文物回归保驾